2005/04/10 | 博客的媒介权力基础薄弱(转)
类别(奇谈怪论) | 评论(1) | 阅读(95) | 发表于 16:08
新媒体潮还是旧媒体新包装

如果以为这是什么新玩意儿,那未免搞错了。

到底是新媒体潮,还是旧媒体新包装

  某日,笔者瞧见了MSN 上一个朋友的ID取名作“新媒体潮”,好奇的追问之下,才知道这是一本外文新书“We the Media”(从字面上翻译,可说“我们就是媒体”或“人人都就是媒体”吧)的中文书名。

  我有点挖苦的说,这名字听起来很像是什么新品种的泡沫。朋友也是从八年前就开始搞网络事业的先烈,对于我的挖苦竟然只能哈哈大笑起来。

  没有完整经历过网络从起飞到泡沫化到再度起飞的过程的人,大概很难理解我们这批烈士的感触。网络媒体的大梦,由下而上的力量,以分权取代集权来反抗传统媒体宰制,全民媒介,更公正的社会……

  如果你以为,由Blog所带头兴起的这股全民媒介风潮(有的人称之为“公民媒体”,或者“合众媒体”)是个完全新鲜的话题,那么姑且先让我浇你一头冷水。

  我要说的是,你正在想的,我们都想过了,虽然不见得都有找到答案,但是如果过去的经验能够节省大家一些重新摸索的时间,那就值得在这里被重新提出来。

白头宫女话当年

  1993年,网络从台湾校园萌芽,笔者在学校写HTML作网页,全校有电子邮件的人没几个。1996年,新书“大媒体潮”出版,提到数字媒介发展将对电信业及媒体业造成冲击。笔者将之视为圣经,一读再读。

  1998年,门户网站兴起,众多年轻学子成为网络金童。这个号称要成为新媒体,并依赖网络广告赚钱的新事业,从来不肯花一毛钱聘请记者写新闻,所有的内容来自传统媒体提供。新媒体使用二手内容。

  1999年,社区网站兴起。由于提供内容的成本过高,网站经营者想到何不让网络用户自己来提供内容。大量的主题讨论区,个人电子报 ,同学会,家族网站林立。网站经营者以提供平台为职志。

  2000年,聘用大量记者以生产网络新闻,号称网络原生的网站“明日报”轰然倒地。

  2001年,网络公司泡沫化的寒冬持续。门户网站发现光是依靠广告收入无法支撑公司营运,美国Yahoo!率先喊出要降低广告收入的营收比例,努力开拓非广告收入。不靠广告收入的事业,还能称为媒体吗?

  2003年,微软宣布关闭全球MSN 聊天室,理由是色情讯息难以管理。但是明眼人都知道,社区网站带宽成本惊人,而广告收益却最差(专心聊天时不会看网络广告)。色情只是藉口,节省成本才是真的。

  2003年,网络广告市场回春且后势看好。但已经不会有人想完全靠广告收入支持营运,即便是在网络革命中受伤最重的报纸产业,旗下所转投资的网络公司,也必需兼营副业,例如电子商务,图铃下载。

  2004年,Blog兴起,所有人又开始讨论新媒体的可能,新书“新媒体潮”出版。并不令人意外的是,Blog风潮起自校园,最热衷撰写Blog的人一开始都是学生。记者蜂拥而上,采访这群未来的新星……

媒体的本质并没有改变

  现在你或许可以体会为什么笔者要挖苦朋友,说彷佛闻到了泡沫的味道。如果说媒体的型态正在改变,这我们都同意。但如果有人跟你说“媒体的本质在改变中”,那就真的是见鬼了。

  媒体的本质没有改变,作为一个企业,它不断有着获利的压力,这件事情并没有改变。我们曾经想搞革命,但当投资人拿显微镜诊断你的时候,你就会做出很多本来你不想做的事情。

  以上简短历史,约略勾勒出网络媒体与网络社区的发展,其实重点只有一个:生产网络专用的媒体内容,成本太高所以没人肯做,最省成本的作法是找网络用户来提供。Blog某程度来说蛮符合此种想法。

  这产生三个议题。第一,为什么网络内容的成本高?笔者将解释这从没人回答过的问题。第二,由网络用户自发性提供的内容品质如何?最后,为什么网络媒体无法只依靠网络广告的获利来支持营运?

  笔者将以这三个面向来讨论网络媒体的本质,最终才谈到Blog身为目前世人所认知的新媒体,在这些本质的检核下最终可能呈现的面貌。笔者乐见Blog发展,但如果以为这是什么新玩意儿,那未免搞错了。




单靠广告养不起网络媒体

Blog如果号称新媒体,它迟早得面临“怎么养活自己”的问题。

经营原生网络媒体的成本无人可负担

  对于媒体内容,笔者在此要引入一个概念,称为“内容的生命周期”(TTL ,Time to Live)。任何媒体内容都有其生命周期,刚诞生的时候内容是最有价值的,随著时间过去,它因不再被需要而逝去。

  “昨天的新闻到今天变旧闻”就是这个道理。换言之,内容是会被消耗的,而且不同的媒体其消耗速度不同。杂志内容是以“月”或者“周”为单位被消耗,报纸内容是以“天”为单位被消耗。

  电视新闻内容则是以“小时”为单位被消耗,这个小时的新闻到下个小时就没价值了。如果你有兴趣整天坐著看电视的整点新闻,就会发现随著一天过去,每小时的新闻一直变动,而不仅是主播换人而已。

  若以企业体的大小来看,杂志社的规模要小于报社,报社的规模又小于电视台。于是我们恍然大悟,为了应付内容快速消耗,企业体的规模会改变。内容消耗越快的媒体,其企业体越庞大,需要越多资本。

  任谁都能琅琅上口,说网络的特性是“即时互动”,那么有没有人想过网络内容的消耗速度竟然是“即时”?换言之,“五分钟前的新闻在五分钟后就没价值了”。请问有哪个企业体能够应付这种消耗?

社区网站的内容品质

  最受门户网站业者欣赏的经营型态,莫过于提供社区服务给网络使用者了。提供分类的讨论区,聊天室,家族网站让网友自行运用。带出来的网页上夹带网络广告,真是省力的作法。

  然而社区网站却带给经营者几个麻烦。第一,系统与带宽成本很高。提供免费讨论区与聊天室给网友,后面就必须买大量主机,而聊天所产生的带宽费用惊人。

  第二,聊天或者讨论区所产生的内容,或许偶有佳作。但是大部分是没什么品质的对话,例如“你几岁”,“家住哪里”之类的。没有所谓的Quality Content (有品质的内容),被阅读的价值就很低。

  第三,荒废的社区。门户网站上常见某些歌星的Fans Club ,版主当然就是热心公益者,号召一群有共同嗜好的人常来聚会。但这样的热情通常难以持久,一段时间之后,人潮散去,留下荒废的讨论区。

  第四,广告收益不好。没有Quality Content ,来看的人就少。真正来的人都是来聊天的,不太看广告。门户网站又必须免费提供社区服务,因此变成成本很高效益很低但又不能不提供的头痛问题。

  由网友提供内容是个好想法,但提供的内容是否是Quality Content则会决定社区的媒体价值有多少。多年前的“明日报个人新闻台”是个很好的例子,如果不计较技术明细,它其实就是Blog。

为什么网络媒体只靠广告不能存活

  理由很简单,媒体唯有垄断,广告才会贵。当电视台只有一家的时候所有的观众只能看这台,因此电视广告的售价当然就是天价。等到第二家电视台出现,观众与广告主选择多了,广告价格就掉下来了。

  世界各国的媒体大约都以这种方式维持市场秩序,电视也是,报纸也是。但随著有线电视兴起,观众分散了,频道选择高达上百个,电视公司的营收自然跟以前无法相提并论,因为广告的单价下跌了。

  然而网络却是无法被垄断的,它甚至是超级分散的!大家都知道入口网站的人潮流量很多,却没想过这些流量只占全球网络流量的一部份。很多人上网大部分时间都不在门户网站上,也从不看广告的!

  任何一种媒体,要完全依靠广告来养活自己,都必须在观众的数量上达到“关键多数”(Crtical Mass),而因为网络的分布式特性,让任何网站都达不到这个数量,就算是全球最大的门户网站也一样。

  好比说,如果有一天家里电视打开来有5000个频道,相信观众人数排名前三名以外的频道,完全无法靠广告养活自己,因为观众太分散,即使观众人数排名前三名也一样。反观全球网站个数,远超过此!

  所以越大型的门户网站其广告营收越丰富,这是某种程度的垄断。但即便如此仍无法达到完全垄断,所以网络广告价格涨不上去。因为用户数无法达到足够的经济规模,所以其收益不可能完全支撑其营运。

  笔者为什么要花时间讨论网络媒体的成本与收入问题?因为经过网络免费文化的洗礼,我们已经知道免费的东西用不久。Blog如果号称新媒体,它迟早得面临“怎么养活自己”的问题。




解构“个人出版系统”


我们可把Blog视为“个人出版系统”。

Blog就是在网络上写日记

  Blog被翻译成“网志”,这个字眼也有人直接照英文发音翻译成“部落格”,在大陆则翻译成“博客”。按照字面上的解释,其实就是透过网络写日志。你可以在提供Blog功能的网站上写日记。

  写什么呢?随便你写。记录生活琐事,工作心得,美食评论,交男朋友的经验等。如果觉得这样很乱,Blog网站通常也提供分类功能,可以帮自己的文章分类。有的还能贴照片,或者让你选择喜欢的版面。

  我们可把Blog视为“个人出版系统”。大型新闻网站后面都有个出版系统,让编辑可把稿子发表到网站上,成为新闻网页。而Blog则把这种功能给一般人使用,让一般人也可以出版自己的文章到网站上去。

  到提供Blog服务的网站上注册一个用户名,选好想要的版面就可以开始写日记。这种免费Blog通常聚集了很多人在上面写日记,所以会有分类。这种聚集很像部落,所以翻译成“部落格”也是很传神。

  也有付费的Blog,功能多容量大,网址独立。大型新闻网站才有的系统功能,现在月付便宜的价格就能拥有。笔者不禁羡慕,如果Blog早点出来,就不用那么辛苦自己撰写数位之墙网站的系统程式了。

  其实“数位之墙”就是Blog,“明日报个人新闻台”就是Blog。虽然这些网站出现的时候,Blog这个辞汇根本就还没有,但撇开技术面不谈,不论运作的方式甚至背后的精神,都是道地的Blog。

Blog的精神层面符合Me时代精神

  这个年代是个“我有话要讲”的年代,这是“We the Media”一词的涵义。然而与过往不同的是,除了每个人都能讲之外,这些意见还能用很便宜的方式“出版”到网络这个大众媒体上。

  以前你的意见若不透过媒体记者报导,是不会被世人知道的,大众媒体甚至拥有“解释你说的话”的权利,以及“断章取义采用你的话”的作法。现在你可以不需要里会这些人,尽管写你想说的给世人听。

  Blog还代表一种生活信仰,他的精神是“我思,我写,我反省”。这样的精神并无伟大之处,因为这本来就是日记的功用。透过不断的在网络上书写,你很自然会回顾并检视自己。

  Blog最精采的地方在于回应与链接。任何人看了都可以针对你的文章发表意见,不同的Blog之间也可以串连,透过标准化的机制,如果你的文章提到别人的文章内容,两篇文章之间就能建立链接。

  能不能不要写日记?当然可以。Blog是平民使用的“个人出版系统”,有的Blog网站就是以新闻媒体的方式运作,透过自愿的“义工记者”,定时发布新闻。

  通常Blog会提供RSS订阅功能。只要安装RSS阅读器,把喜欢的Blog所提供的RSS网址设定好,阅读器就会自动抓取最新文章回来。可以想像成订阅一份电子报,却不需要留下个人资料,甚至电子邮件地址。

Blog符合Quality Content的条件

  与跟传统的网络讨论区不同的地方在于,讨论区是“公开的大厅”,任何人都可以在里面聊。而Blog则是“我的房间”,欢迎你来参观我的布置,顺便给点意见。

  与讨论区聊天室纯粹打屁聊天甚至灌水的内容相比,Blog的内容不论文笔好不好,至少都是花了脑筋写的,题材五花八门容易引起共鸣。因为是“我的房间”,书写时会格外用心。

  或许可以说,网络发展多年来,技术的成熟度与标准化,以及带宽和储存的成本下降,让以前要花大钱才能做的网络媒体,现在个人就可以拥有。或许跟大型网络媒体仍不能相比,但是该有的都有了。

  对于Blog网站的经营者来说,至少这个集众人之力起来的媒体,内容终于有了点可看性。然而,横亘在前方的障碍依然存在,带宽的成本,机器设备的成本,要靠卖广告经营吗?要收费吗?这些问题依旧。




博客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?


因Blog而起的新经济

  Blog的文化面有很多可以论述的地方,也已经有很多精采的论述。但本文的重心在讨论其商业模式,是因为笔者认为经济活动一直都是人类最主要的活动。我们得帮Blog找一个能活下去的方法。

  网络刚兴起时,到处都是免费讨论区和留言板,只要申请就可以有一个自己的。网络公司泡沫化以后才开始有人经营收费的。而Blog出现没多久就已经有收费的服务,很显然这次经营者是有经验多了。

  因Blog而起的还有RSS阅读器,免费付费都有。还有Blog搜索引擎,Blog门户网站,Blog新闻网站,开始有人讨论怎么用Blog营销、卖广告。像不像把当年从浏览器战争所揭开的互联网革命重演一遍?

  不同的是,现在的互联网上已经存在着许多大家伙。这些网络公司也不敢轻忽Blog的影响,争先恐后要提供免费的Blog给大家使用。这些公司大部分都把Blog当作既有服务的再延伸,尚不打算收费。

  有趣的是,台湾的学生门户网站优仕网所经营的“爱情国小”,在多年Blog一词尚未出现时,就提供会员写日记的功能,须付月费才能使用,非会员则可以免费欣赏或订阅。Blog有无可能模仿这种模式?

Blog的经济力来自于热情的驱动

  Blog最重要的精神是“热情”。如果这件事跟赚钱没关,又会花很多力气,你不可能做很久。如果这件事还得付钱做,那就更没兴趣。除非时间很多而且没经济压力,否则就是一股持续燃烧的热情在支持。

  笔者每星期撰写科技文章一篇,从1999年至今。很多科技人做同样的事一年就撑不下去。原因通常是:工作忙,要照顾老婆小孩,很疲累周末只想休息。跟他说,付钱请你写好不好?他依然是疲倦的摇头。

  要成为写作不辍的Blogger会经历几阶段:(1) 一时兴起的热情;(2)热情暂熄,为了对自己的承诺而写;(3)读者多了,为了对读者的承诺而写;(4) 内化为生活信仰与习惯。而大部分人连第二阶段都过不去。

  网络上充斥著荒废的讨论区,个人网站,都是这种热情一时兴起到后来无法持续的证明。问题是,Blog也是靠著个人自发性热情而汇集的网站,有没有可能经营起来成为一个Business?

  首先,这样的热情绝对不可被轻忽,其次,热情的人经过妥善组织后就可以运作成事业。正因为如此所以世界上充满了各式的慈善团体以及非营利组织,让人们愿意投入时间与金钱来奉献,络绎不绝。

  然而,这毕竟是以慈善之名所进行的组织。如果这些在网络上无酬书写日记的Blogger ,有一天发现自己的心血结晶文章竟被拿去营利时,又会做何感想?

产销关系错乱:Blogger ,你到底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?

  大陆最有名的Blog网站“博客中国”,汇集了一批IT产业的精英,经常在上面发表文章,针砭时政。从去年年底网站上开始引入商业化的广告之后,有些人怒吼:“咱们都变成了营利的工具!”

  对他们来说,无酬生产的内容,并不是要提供给经营者牟利的。此外,还有个最根本的担心:引入商业化机制后,媒体的报导还有所谓“公正”这回事吗?Blog到最后不就又是个受广告主操控的媒介?

  撇开这种“不赚钱难以生存,要赚钱却难以公正”的问题不谈,如果真的要营利,经营者是否应该支付这些撰写Blog的人稿酬?这些人不正是经济学上道地的“生产者”吗?

  没人可以养大量记者生产内容以应付网络消耗。但Blog网站经营者却把成千上万Blogger当成免费记者。因为网络分散特质所产生的问题,丢回去给网络自己解决,真是妙。只是,生产者应该是无酬的吗?

  然而我们却又在“爱情国小”这个例子看到吊诡的现象,会员必须付月费才能发表日记,所以很显然是道地的“消费者”。会员认知:我使用这个服务,别人看我的文章我会得到成就感,所以我缴钱。

  “爱情国小”以略为接近游戏的情境将社区包装起来,让付钱的人感觉到有趣。而这样的收入并不来自于广告,而是用户的直接付费。没有所谓报导公不公平的问题,他不是媒体,他是个游戏。

 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。Blog要经营成媒体事业,必须要解决经营者与生产者间的矛盾关系。换个方式问,有无可能让生产者得到适度反馈,以便维持其热情以持续生产?这是Blog经营者要面对的严肃课题。




博客的媒介权力基础薄弱


如果期待网络带来多元文化,就不要期待他成为另外一个大媒体,他是活力充沛的分众媒体。

饿肚子的媒体,什么事都做得出来

  笔者始终认为“一个新的媒体诞生,必然代表著一个新的媒体产业兴起”。

  什么是媒体产业?就是经营者的成本与营收,就是上下游的分工与分利。人人都无利可图的事情无法成为产业(当然,慈善事业可能是例外),就算经营起来,他的资源必然受到限制,无法完全发挥。

  相信你我都曾经看过饥饿的媒体会干什么事。经营者饿肚子了,于是把报纸的头版卖给广告主,或者接受政府的资金挹注(以购买广告的方式为之)以后就乖乖听当权者的话。诸如此类的例子,多了。

  理直气壮的说“Blog本来就不赚钱,我们只要谈文化面影响即可”其实有点怪,投资者在看财务报表时可不是这么轻松的哩。但如果赚不了钱,何以三天两头就看到“某公司要全力发展Blog”之类的新闻?

 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,网络公司经营者也不知道该怎么看待Blog,因为从成本与营收的角度看,Blog跟以往的社区,讨论区,个人电子报,家族之类的服务,并无区别。

  但是当社会的风向都说这东西好的时候,弹出来说不好的人,恐怕就是呆子一个。更何况以前的讨论区,个人电子报之类的服务,赔钱都在做了不是吗?如果营收一样没指望,多做个Blog又何妨?

Blog的媒介权力基础薄弱

  Blog最引人入胜的遐想,就是阅听人与媒体权力关系的扭转。以往媒体内容会经过层层的把关、修饰,最后才呈现。而Blog书写全凭个人为之,因此号称“草根媒体”一点都没错,这是大鸣大放的媒体。

  然而这种被下放到平民百姓身上的权力,其实不如我们想像的大。第一,“人人有话讲”意味着“人人都听不到别人讲什么”。一篇Blog 文章放在网络上,能被多少人读过?能产生多少影响力?

  从往例来看,通常是网络事件被偷懒的电视新闻记者(从网络直接找报导素材)报导后,才变成全国性的议题。这种“议题设定”力量是传统媒体天生特性。Blog不具有此种特性,仅可能有少数偶发事件。

  第二,任何网络社区都是“一群性质相同的人,在网络上彼此互相取暖”。这很难以捉摸,因为一个写Blog的人,仅能得到与他理念相同者支持,其他人不受影响。这对社会的影响就会是局部的,而非全面的。

  笔者必须说句很残酷的话,目前在网络上书写Blog的人,之所以能够享受无尺度的言论自由,是因为他们说的话无足轻重,其“危害”尚不足以大到政府或者企业团体花费力气来处理,因为处理成本太高。

  第三,Blog是分众媒介。我们身处在多元价值的年代,最大特徵就是分众媒体当道,电视频道高达上百个就是证明。传统媒体被迫分众,谁也无法完全掌握观众。“大众媒体”本身就已经面临消失的压力。

  Blog出身平民,人们期望他挥刀的对象,却是个本身就已经快被观众干掉的幻影。大众媒体的权力不需等Blog出现,早已被阅听人的选择权侵蚀。此外,期待一个分众媒介干掉大众媒体,会不会太奇怪了?

  如果期待网络带来多元文化,就不要期待他成为另外一个大媒体,他是活力充沛的分众媒体。要求分众媒体形成主流民意会有点奇怪,即使是主流媒体,也多少感受在分众年代下要塑造主流民意的困难。

经营个人媒体的一个震撼经验

  正因网络天生的分散特质,所以没人能垄断网络,也不会诞生媒体霸权,因为谁都达不到“关键多数”。我们爱死了这种特性,然而也因如此,Blog作者很难全面影响社会,他的权力比不上电视新闻记者。

  在台湾,一个拥有10万读者的网络作家,光是以读者人数来比较,早就已经赢过一堆杂志媒体了(一本发行量达到10万本的杂志,在台湾已经非常了不起)。然而作者的权力基础又如何?

  2001年12月,笔者收到来自台湾某门户网站的律师电子邮件,指称笔者网站某文章言论不当,影响该公司形象。我却看不出哪里“不当”。笔者过往一直秉持“只谈趋势不谈时事”写作原则,不想得罪人。

  后来我们在电话里对上了。我说看不出哪里不当,如果文章我不想拿掉,你们会怎么办?律师小姐回答,她不排除以法律手段解决。我说网络上这么多写手,为什么只挑我?她回答:因为你影响力太大。

  “某门户网站控告数位之墙作者”之类的新闻标题闪过我脑海。如果存心想成为全国知名人物,这倒是个快捷方式。考虑两天,我要求对方写个正式的书面文件来,对方一口答应。然后,我删除了那篇文章。

  那是笔者在网络上写作八年来唯一拿掉的一篇。曾经想把对方寄来的文件公布在网站上,然而这只能证明网络个人作者并不握有媒体权力罢了。对方控告我的成本很低,而我陪他们打官司的成本很高。

  若读者人数达50万,权力会逆转吗?因为网络的分散特性,个人作家不会有50万读者,更别谈能否形成权力基础。不过,众多个人作家彼此串联则有可能达到此目的,这也是Blog之间彼此串联的最大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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